2013年7月14日 星期日

【中國民主黨】何以分崩離析?

【中國民主黨】何以分崩離析?

——兼論如何對待異見協同行動



—— 王旭東 ——


約定:此文使用唯心主義(Idealism解讀世界或事件。并不排斥經驗,但不能成為主方法。

翻牆出來看到這樣的消息——
分裂
中国民主党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缔之后,组建者大多流亡海外,有的淡出政治有的继续从事民主运动,但由于个人理念不一,各个团体都以中国民主党的名义组建中央,总部等,出现很多不同的主席,他们都认为自己是正宗民主党。目前以中国民主党为名称的“总部”“中央”大约有七个,这些“总部”“中央”“委员会”实际上互不隶属甚至互相不能协调运作,只是借“中国民主党”的名字而已
中国民主党美国总部(CDP2006.ORG)
中国民主党世界同盟 (王军
中国民主党网络阵线(CDP.ORG)
中国民主党总部(谢万军
中国民主党海外流亡总部(徐文立
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(王有才、王军涛)(2010年4月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宣布再度组建中国民主党)
中国民主党联合总部(海外)(在法国巴黎)
中國民主黨何以成為今日之狀?不能不讓人深思。
國內現在有一種論調,是說中國民主實現不了是和中國人的素質有關。而另一種論調,是說民主的實現和素質無關,香港、台灣、新加坡就是證明。國內之所以實現不了民主,完全是由於共產黨的打壓。我是第一種論調的主張者,而不幸的是讓我找到了新證據。如果在國內是受到了共產黨的打壓,那麼到了國外怎麼也形不成力量呢?
中國民主黨何以今日分崩離析,“互不隸屬甚至互相不能協調運作,只是借‘中國民主黨’的名字而已”呢?

1998年籌備成立的時候。全國也是轟轟烈烈,給國家的民主運動帶來了生機。但由於徐文立先生匆忙組黨,使運動失去正當性,使中國找到鎮壓的藉口。使運動受到鎮壓和重創。這起事件說明了正當性的重要性。但我要說的是另外一面,如何取得協同行動。
組黨之初,呂洪來先生就表示了異議。我不知道徐文立先生是如何看待這件事的。呂洪來先生的抗議似乎絲毫沒有影響到,徐文立先生的組黨。但這已經嚴重背離了民主本身的價值觀。我認為民主是民族國家中,民眾一種【有序】的管理活動。這種活動最終要實現民眾的主張。我想徐文立先生急急忙忙地組黨,毫不顧及他人的異議,要想領導中國的【民主革命】吧?在我看來,【民主】和【革命】是格格不入的。

【革命】Revolution”,在社会学以及日常口语中,通常表示一种极端的、常常带有暴力的、对现存政治和交际关系的社会性变革(颠覆)。它由创新者尽可能秘密组织的团体发动,并且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。革命的特徵就是要在短時間內進行大規模的社會動員。
要想實現這樣的效果,就得使用革命的方法,進行群體的精神控制。這和民主要求民眾用自由意志參與是格格不入的。可以說,“中國民主黨”從建黨之初就走在了一條錯誤的路線上。

在國內受到鎮壓,那么到了國外爲什麽還沒有形成一個有力的組織呢?我認為這就是中國人的素質問題——無法處理不同意見。這是東方文明(中華文明)的缺點。
革命黨是如何處理不同意見的呢?革命黨有領袖,領袖說啥就是啥,其他人不許質疑,不許思考,要信、要服從(精神控制),媒體由宣傳機構控制,有選擇地報導(媒體控制),這樣就聽不到不同的聲音。如果真有人敢跳出來反抗,就要給予堅決的鎮壓(肉體控制)。這中國這樣一個東方文明的國家中,這樣的方法是非常管用的。當前習近平又在追捧毛澤東,這就是黨內不同意見無法處理的表現,對於習近平的此舉措,黨外民眾不必太在意。因為多一個領袖,黨員和其信眾的頭上就多一道箍、多一條束縛。他們就更加不能自由思考,變得更傻。而且,毛澤東并不一定能把黨內不同意見壓制下去。如果習近平依靠自身不能處理不同意見,依靠毛澤東也不能達到目的,而且他們不願意施用普世價值的話。他們只能重複中國民主黨的結局——分崩離析。如果施用普世價值,那麼只能是像他們說的不那樣——改旗易幟。

那麼民主陣營中如何處理不同意見呢?我的意見是——

在理性基礎之上:
公開表達
理智辯論
達成協議
協同行動

公開表達,把自己想要達到的目的(Purpose,如何去做(How To,為什麽要這樣做(Why)公開說出來。我們看到國內論壇上帖子(特別是左派),內容所述就是要達到什麽樣的目的,如何去做基本沒有。或者說的非常籠統。這樣的主張一般是感情的傾述,基本上是實現不了的。我們的表達要經過思考,除了說明要達到的目的,還應該說明如何去做。最重要的是說明爲什麽要這樣去做,因為和革命黨不同,我們不是不擇手段要達到我們的目的。以防止我們的行為背離自己的價值觀。

理智辯論,只有理智才可以有效地辯論。若激動起來,肯定就變成吵架了。辯論除了理智之外,還需要對概念進行嚴格定義。沒有嚴格定義,很快會陷入各說各話的境地。這樣的辯論是沒有結果的,無效的。這也是東方人不辯論的重要原因。嚴格定義,也是識別和破除狡辯的有效手段。辯論也是必要的,只有辯論才能消除【假同】、【假異】現象。一個概念必須由【名】和【實】,組成。【名】就是概念的標識,【實】就是概念的本質、實質。這也是我反對【求同存異】原則的理由。因為【同】很可能是假同,而【異】也可能只是假異。
達成協議,通過辯論,就能瞭解到各方真實意圖和關切是什麽。參與者就可以提出主張。如果能得到對方或各方的同意,這個協議就算達成了。達成協議可以連署或表决。無論連署還是表决,我都主張用實名而非“無記名”。最好要說明理由,或說明可能的擔憂。這樣做是要預防利益交換、感情交換。

如果大家都承認以上原則,如此達成的協議沒有人會出來反對。這才是我們所追尋的協同行動。每次行動結束都應當就此行動評估。通過評估使成員得到更多啟迪。

以上為我主張之處理不同意見方法,感謝閱讀。有任何不當敬請閱者批評指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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